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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宽律所劳动争议胜诉案例 | 代理企业方・劳动者百万诉求全部驳回

代理企业方・劳动者百万诉求全部驳回

案号参考:(2023)粤 19 民终 5***

承办律所: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高宽律所劳动争议律师

当事人:上诉人劳动者张某;被上诉人外地某管理公司

案件类型:拖欠工资、加班费、分红、经济补偿金纠纷

审理机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结果:一、二审全部驳回劳动者近百万全部诉讼请求,企业全胜

一、案件总结

劳动者离职一年多后起诉,主张拖欠二十四个月工资、巨额加班费、分红、社保损失、经济补偿金合计 90 余万元。本所代理企业,举证双方劳动关系早已到期终止、薪资全部结算完毕,各项诉求均超过一年仲裁时效。一二审法院全部驳回劳动者全部诉求,企业无需承担任何款项。

二、案件由来

张某 2017-2021 年在外地企业驻东莞岗位工作,2021 4 月劳动关系终止,双方签署结算文件结清全部款项。2022 7 月张某提起仲裁,主张离职后两年工资、休息日加班、年度分红、社保赔偿等近百万诉求。仲裁、一审全部驳回,劳动者上诉至中院。

三、案件核心基础事实

  1. 劳动关系实际终止时间 2021 4 月,劳动者 2022 7 月才申请仲裁;
  2. 双方存在结算单据,在职全部薪资、项目款项已结清;
  3. 劳动者无法提供离职后仍持续为公司提供劳动的证据;
  4. 休息日微信聊天仅为日常沟通,无公司安排加班的证据。

四、劳动者上诉诉求

撤销一审,判令企业支付工资、加班费、分红、经济补偿等共计 91 万余元。

五、本案核心争议焦点

  1. 劳动争议一年仲裁时效是否适用;
  2. 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无劳动付出能否主张工资;
  3. 日常微信沟通是否构成公司安排加班。

六、高宽律所代理操作

  1. 提交劳动关系到期证据、双方结算凭证,证明全部款项结清;
  2. 明确仲裁时效起算点,劳动者起诉远超一年法定时效;
  3. 区分工作沟通与单位安排加班,无加班审批、考勤不能认定加班费。

七、最终维权成果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劳动者全部诉求不予支持,企业无任何赔付。

 

高宽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法律服务介绍

高宽律师事务所年均承办案件近1000件,劳动争议系高宽律所核心优势领域之一。汇聚 10 名深耕劳动法律师,其中牵头处理复杂劳动纠纷的主任律师拥有 25 实战经验,同时担任东莞、广州两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对仲裁委及法院的裁判尺度、办案流程与裁审标准有着深度把握。依托大量劳资纠纷实战积淀与众多胜诉案例,致力于为劳动者提供切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服务范围涵盖:企业劳动仲裁应诉、拖欠工资追索、违法解除赔偿、未签劳动合同、调岗降薪争议、工伤认定及伤残赔偿、工亡追偿等各类劳动争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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