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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宽律所劳动争议胜诉案例 | 公司拖欠工资公司缺席追回工资 8万多

公司拖欠工资公司缺席追回工资 8万多

案号参考:(2025)粤 1973 民初 7***

承办律所: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高宽律所劳动争议律师

当事人:原告赵某;被告东莞某制造公司

案件类型: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审理机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案件结果:公司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法院采信欠条证据,全额支持拖欠工资 81653.5

一、案件总结

企业长期拖欠劳动者工资,并出具加盖公章的工资欠条,仲裁以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本所代理劳动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公司收到传票拒不出庭应诉,视为放弃答辩质证权利。法院依据加盖公章工资欠条全额支持欠薪诉请,劳动者一次性拿回八万余元劳动报酬。

二、案件由来

赵某 2022 3 月入职某公司,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后出具手写加盖公章欠条,确认截至 2024 7 月共欠工资 81653.5 元,约定分期支付。到期企业未付款,劳动者申请仲裁被不予受理,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开庭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三、案件核心基础事实

  1. 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出具加盖公章工资欠条;
  2. 欠条清晰载明欠薪总额、还款计划,经营者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3. 仲裁以主体问题不予受理,法院民事诉讼可直接审理欠薪;
  4. 法院合法送达开庭材料,公司放弃出庭抗辩。

四、劳动者诉讼请求

  1. 判令公司支付拖欠工资 81653.5 元;
  2.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五、本案核心争议焦点

公司出具加盖公章工资欠条,能否作为欠薪直接定案依据。

六、高宽律所代理操作

  1. 调取企业工商内档,确认股东、经营状态;
  2. 提交工资欠条、银行流水、工作记录作为完整债权证据;
  3. 仲裁不予受理后直接走民事诉讼路径,规避仲裁前置障碍;
  4. 庭审主张被告缺席应承担举证不能全部不利后果。

七、最终维权成果

法院判决限公司五日内支付拖欠工资 81653.5 元,案件受理费由企业承担。

八、高宽律所普法提示

  1. 企业出具加盖公章工资欠条,属于明确债权凭证,可直接起诉追索;
  2. 仲裁不予受理的劳动欠薪纠纷,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 被告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支持劳动者合法诉求。

高宽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法律服务介绍

高宽律师事务所年均承办案件近1000件,劳动争议系高宽律所核心优势领域之一。汇聚 10 名深耕劳动法律师,其中牵头处理复杂劳动纠纷的主任律师拥有 25 实战经验,同时担任东莞、广州两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对仲裁委及法院的裁判尺度、办案流程与裁审标准有着深度把握。依托大量劳资纠纷实战积淀与众多胜诉案例,致力于为劳动者提供切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服务范围涵盖:企业劳动仲裁应诉、拖欠工资追索、违法解除赔偿、未签劳动合同、调岗降薪争议、工伤认定及伤残赔偿、工亡追偿等各类劳动争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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