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1992年出生,与父亲杨某良长期从事工程承包行业,有实际注册经营的公司在营业中。杨某相信上游发包方及介绍人陈赞等人能够帮其拿到东莞长安某公寓项目,并为此向陈赞等人缴纳了数十万元保证金。杨某打算在拿到该项目后,将其中混凝土部分分包给控告人,为保障合同履行收取控告人5万元定金。后因项目未能按预期落地,控告人以诈骗为由报案。2026年6月18日,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东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家属委托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肖响华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于2026年6月23日前往东莞市第二看守所会见杨某,全面了解案情后,迅速确立以“论证不构成犯罪、系民事合同纠纷”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并向东莞市公安局提交《侦查阶段辩护意见书》:
2026年6月25日,东莞市公安局以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为由,依法对杨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日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释放。
法律适用分析: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本案中,杨某收取定金系基于真实工程分包预期,有真实的履约基础和意愿,家属已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更符合民事合同纠纷的性质,而非刑事诈骗。通过肖响华律师的专业辩护,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重获自由。
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实力雄厚,成员涵盖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前资深检察官、刑法学博士以及金融、理工等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兼具东莞本土司法实战经验与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覆盖组织卖淫、诈骗、帮信罪、掩饰隐瞒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依托大量成功办案经验的积累,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无罪释放、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减轻处罚等最优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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