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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座右铭:三不一做好
编者按:
“华哥笔侃”这是一档专门为创始人兼首席大律师肖响华开设的栏目,该栏目发布的文章、视频全部为作者原创,“我能给你的不多,却已是我的全部!”,在这个信息泛滥成灾的时代,对于自媒体人来说,“少写”、“少说”就是最大的功德!本栏目坚持内容为王,输出价值,不鹜于虚声,不驰于空想。多输出价值,少产生垃圾,这是对读者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好啦!闲话少说,言归正传,让我们屏住呼吸一起来感受一下作者的匠心吧!

座右铭,这玩意,大凡只有功成名就者才能拿出来晒的东西,我今天却自不量力,冒昧晒出,缘何?一是“人人生而平等”,我虽凡夫俗子,但也可以有;二是座右铭原本只是我的一种内心确信,实已践行多年,今日晒出,只是将其总结升华,提练成文而已,一来可以激励警戒自己,淡泊明志,二来因“三不”有点迂腐,不太近乎人情,易遭世人误会,公开晒出,便于消除误解,减少执行阻力;三是坚守座右铭是一种内心挣扎,除自律外,外部监督实不可少,因此,晒出也是为了敬请监督,以观后效。

我的座右铭是“三不一做好”,即不折腾,不卑亢,不迷失,做好自己。

首先我要做到的是不折腾。为什么要不折腾呢?因为这是一个浮燥的时代,这是一个莽莽撞撞的时代,这是一个折腾的时代,我们有太多的时间浪费在庸俗的应酬上,浪费在无谓的折腾上,简单问题复杂化是一种折腾,为名利作秀也是一种折腾。我来到这个世上,要想静下心来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就必须多点实际,少点形式,多点操守,少点折腾,多点学习,少点应酬,因此,保持清醒、保持淡定、誓不折腾是我处于纷乱社会必须要做的一种修为。

为确保自己不折腾,我必须坚持以下“七不一凡是”标准:一是可参加可不参加的饭局坚决不去;二是可参加可不参加的会议坚决不去;三是可参加可不参加的聚会坚决不去;四是可搞可不搞的活动坚决不搞;五、可为可不为的事情坚决不为;六、可有可无的虚名坚决不要;七、非自己亲为不可的事情坚持不亲历亲为;八、凡是可以授权处理的事情一律授权代理。

其次我要做到的是不卑亢。在这个劣币驱逐良币的年代,在这个有奶便是娘的年代,在这个世风日下的年代,要想对上不卑,对下不亢,挺起脊梁做人,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似乎很难,但很难,并不等于不可能,关键在于自己的一份坚守,一份淡定,一份洒脱,这么多年来,做为一名职业律师,我一直在坚守着,漫漫黑夜里,似乎等不到天明,但进入习时代,随着“打虎拍苍蝇”的深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成了贪官奸商的魔咒,卑鄙小人的末日,真可谓“三十年何东,三十年河西”,这让我看到了曙光,更让我坚定了不卑不亢、坦坦荡荡做人的信念和底气。

不卑亢,虽然让我失去了很多,但它换来了我内心的宁静,良心的慰籍,身心的安全,这是任何物质享受所不可比拟的,反正不管你们信不信,“挺起脊梁做人真的好!”这真是我的内心感受,心灵独白。

不卑亢,是骨子里的“方”,但这并不影响我表面上的圆,大事讲原则,小事装糊涂,方是做人的脊梁,圆是处世的锦囊,“内方外圆”是我追求的境界,也是我努力的方向,否则,长此以往,我将无法生存。

第三,我要做到的是不迷失。即在任何时候都不要迷失自己,不要迷失方向。而要想不迷失自己,就要不迷信别人,任何时候都要有自己的主见,不人云亦云,不盲从,不跟风;要想不迷失自己,就要不轻易言弃,就算没有结果,就算不能走到成功,也不会遗憾,至少我没有放弃我自己;要想不迷失自己,就要面对现实的诱惑能站稳自己的立场,不要轻易为物质、金钱,为任何一个人,轻易地改变自己,放弃自己。人就像船,人的一生,就像船的漂泊、轮回。船在大海里漂泊、航行,要经历风浪、海啸,要想不被狂风暴雨淹没,要想不迷失方向,就只有把好舵,咬定目标不放松。

最后,是要做好自己。不折腾,不卑亢,不迷失的落脚点就是为了做好自己。与其羡慕他人,不如做好自己!在这个浮躁的社会我最需要的就是保持定力做好自己。

要做好自己,我必须清醒地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古人云:四十而不惑!如今已四十出头的我,已经清楚地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现在我最需要的就是驱除浮躁,聚精会神,心无旁骛,紧盯目标,坚定地做自己不想做但应该做的事,坚定地不做想做但不应该做的事。

要想撬起世界,它的最佳支点不是地球,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也不是别人,而只能是自己的心灵。

欲改变家庭,改变社会,改变国家,改变世界,我必须得从改变我自己开始,做好自己,做最好的自己!这是我从西敏寺大教堂下震惊世界的一块墓碑的碑文中得到的启示,也是我坚持做好自己最好的注脚。

二0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作者简介」

肖响华,男,1973年10月生,中共党员,广东省优秀律师,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东莞市律师协会理事、东莞市律师协会律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主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东莞市湖南新宁商会执行会长,曾担任第十届、第十一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律所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荣获“2017-2021年广东省优秀律师”、“2014年度广东省律协委员会优秀委员”、“2017年度广东省律协委员会优秀委员”、“第六届东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荣誉称号,被推选为广东省十二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东莞市第五、六、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擅长刑事辩护、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证券股票索赔、投资并购、税务合规与筹划等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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