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会员:
中秋佳节很快就要到了,我们在这里隆重举办“庆中秋迎国庆联谊会”,根据活动的安排让我代表会长办公会发个言,究竟讲些什么呢?思索了半天,我想到了“花好月圆”,想起了《行香子·别恨》词:“莫思身外,且斗樽前;愿花长好,人长健,月常圆。”,今天就让我借题发挥,讲讲“花好月圆”中的两个字吧:
第一个字是“好”字。我要在这里公开为东莞新宁商会叫“好”!为全体会员叫“好”!我相信只有经历过风雨的洗礼,才能懂得新宁商会的“不易”,只有以平常心看问题,才能真正体会到新宁商会的“好”!新宁商会究竟好在哪里?我归纳了一下,至少有六好:
第1个“好”是我们新宁商会的肖剑锋会长是“中国好人”!
第2个“好”是我们新宁商会有一个好的顶层设计,确立了“凝聚乡情,整合资源,抱团合作,共建共享”十六字创会宗旨和“以信立会、以法治会、以商养会、以和兴会、以会促商”二十字办会方针,有一套比较健全的制度,有比较接地气的规划、计划。
第3个“好”是我们新宁商会“不差钱”。我们商会的成立大会盛况空前,花了近百万元,而且全部是赞助,这在东莞商会界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我们每年的年会都搞得很隆重。现在我们财务比较规范,在林道利执行会长的分管下,严格按财务预算执行,并且进行了以商养会的尝试,加上肖会长赞助了商会办公场所的全部租金,我们不但可以实现收支平衡,而且会有结余,足以保障商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4个“好”是商会“常有源头活水来”,商会会员发展形势喜人,今年商会共发展会员24人,会员总人数已达202人,不断有新人加入,这表明商会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在增强,表明商会有活力。
第5个“好”是商会会员的福利好。我们商会会员可享受免费培训,参加外出考察活动有补贴,逢年过节有好吃的、好喝的、好拿的!
第6个“好”是商会的前景看“好”。我们有规划、有计划,我们相信商会发展,贵在持之以恒,贵在善始善终,只要每年迈出一小步,三年必将跨出一大步,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四年大变样。
2018年:整章建制,筑巢引凤
2019年:开展活动,锻炼队伍
2020年:资源整合,抱团发展
2021年:总结提升,品牌创建
这已经不是口号,而是已经有了行动,有的已经有了成效,譬如“碗上湘”餐饮项目就是商会会员资源整合、抱团发展的一个成功范例。
商会之所有有这么多的“好”,是因为我们商会凝聚了一大批“好人”、热心人、能人和无私奉献的人,在此,我谨代表会长办公会向他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为商会叫好,并不等于说商会就没有问题,相反,商会尚存在很多问题,甚至个别问题还很突出。但有一句话叫“瑕不掩瑜”,商会的缺点掩盖不了优点,优点明显多于缺点,所以我们既要有充分的自信,又要有强烈的优患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商会做到“好上加好”!
怎样才能让商会做好“好上加好”呢?我想有两点至关重要:一是商会要坚持靠制度管事、按流程办事,做一个有章法的商会;二是要保持定力,持之以恒地抓好四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落实,如果我们能够实现规划和计划任务的80%,我们就会是非常的了不起!我最担心的是商会没啦章法,乱了规矩,执行没有力度,不能善始善终。
讲完了“好”,接下来,我讲第二个字“圆”字。
“圆”与“缘”谐音,首先讲“缘”字,在座的各位因为新宁商会这个平台而结缘,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如果没有新宁商会,我们可能一辈子也不会遇见,更不会在这里欢聚一堂,共谋大业。因此,我们一定要惜“缘”!
古人云: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新宁商会是个大家庭,对商会有不同的诉求、不同的认知、不同的看法,这些都是正常的,商会没可能做到人人满意,我们只能求最大公约数!而怎样才能做到最大公约数?我最欣赏曾国藩说的一句话“谋可寡不可众,利可共不可独”,商会必须要有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必须要有领导核心,必须要“谋可寡”,而核心领导层必须要大公无私,让利益惠及全体会员,须做到“利可共”,唯有这样,商会才会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全体会员才会凝心聚力共绘“同心圆”!
佛教讲究“功德圆满”。什么叫做功德圆满呢?皆大欢喜就是功德圆满,自利利他就是功德圆满!我希望大家把加入商会当做一种修行,多行善事多积德,我相信这个世界一切皆有因果,商会一定是一个先舍后得、有舍有得、大舍大得、小舍小得、不舍不得的地方,唯有舍得,才会“功德圆满”。
“圆”与“愿”也是谐音,最后,我要借此机会送上我最衷心地祝福,祝愿我们新宁商会越办越好,人气财气越来越旺,祝愿商会全体会员心想事成、花好月圆、中秋愉快,合家幸福!
二0一九年九月七日
「作者简介」
肖响华,男,1973年10月生,中共党员,广东省优秀律师,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东莞市律师协会理事、东莞市律师协会律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主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东莞市湖南新宁商会执行会长,曾担任第十届、第十一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律所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荣获“2017-2021年广东省优秀律师”、“2014年度广东省律协委员会优秀委员”、“2017年度广东省律协委员会优秀委员”、“第六届东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荣誉称号,被推选为广东省十二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东莞市第五、六、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擅长刑事辩护、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证券股票索赔、投资并购、税务合规与筹划等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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