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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学真悟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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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丹桂飘香的金秋九月,在知天命之年,我搭上了开往广东省委党校的末班车,参加了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主题的2023年广东中青年律师管理人才培训班,进行了为期五天四夜的封闭式学习,经过真学真悟真用,开启了我内心的智慧之门,让我汲取到了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

 
真学:专心致志地“学”,学有所思
 
 

      在知天命之年,我已经差不多明白了生命的意义,不再追求虚荣的名利,而是追求内心的平静与安宁,珍惜每一个瞬间,学点真正有用的东西便成了我在培训班期间唯一的执念。

      向领导学:9月18日上午,我们在党校大厦举行了一个简单而又隆重的开班仪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林楚明作了开班动员,他强调,全省律师要讲政治顾大局,在维护政治安全中当好“卫兵”;要讲专业重质效,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当好“标兵”;要讲责任担使命,在投身急难险重任务中当好“尖兵”。“三讲”“三兵“,让我找到了自己在看齐意识和对标对表方面存在的差距和努力的方向。

      向老师学:在本期培训班上,省委党校应急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宋儒亮讲授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陈文理讲授了《领导执行力与团队建设》,中国法学会律师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讲授了《关于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几点思考》,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斌讲授了《后疫情时代律所管理的守与变》,省委党校张海梅教授讲授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讲授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华南师范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部副部长、教授郑希付讲授了《压力和情绪管理》,课程体系完整,内容博大精深,有高度,有深度,有广度,还有温度,接地气,值得学。

      向同学学:孔子云:见贤思齐焉。与优秀者为伍,与智者同行,跟高手对奕,才能变成高手!人生最大的幸运,就是你身边有很多值得你学习、效仿的人,他们的正能量能带动着你见贤思齐,变得如他们一样优秀,这期中青班让我再次拥有了这份幸运,给了我一个向同学学习的机会。培训期间,在参与破冰活动 、政治理论学习研讨会、首期中青班学员成绩展示和交流会、拓展活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交流会的过程中,我虽努力奔跑,但却发现自己仿佛落入了高手丛林中而相形见绌,他(她)们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出彩,多才多艺,文采斐然,简直优秀得如飞天的鸾凤,出水的骄龙,而我与之相比就像刚练飞的小雀,爬不快的小虫,我曾经引以自豪的那点光,在同学们万丈光芒面前早已黯然失色,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我仍然十分庆幸,能够在这里遇见光、追逐光,并沐光而行,已是三生有幸、万年之约,幸哉乐哉!

 
真悟:心无旁骛地“悟”,思有所悟
 
 

      洪应明说:事理因人言而悟者,有悟还有迷,总不如自悟之了了。于是乎,在培训班期间,我心无旁骛地“悟”,从渐悟到顿悟,悟出了无论是个人还是律所的成事密码:取势、明道、优术、践行。

      取势:1916年9月15日,孙中山在海宁盐官观看钱塘江大潮,有感而发,遂写下: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文中顺之、逆之中的“之”就是指“势”,“势”者,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趋势和倾向,它虽无形,但具有方向性,顺势而为,事半功倍,逆势而动,事倍功半。惭愧的是,我活了大半辈子,一直只知埋头拉车,不知抬头看路,更不知道取势、借势,听了老师讲授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关于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几点思考》等课件后,我恍然大悟:这些课件不都是在讲“势”吗?讲得不就是国际形势、国家大势、行业趋势吗?

      怎么取势?取势的前提是看势和断势,即看清趋势和判断趋势,而要看清趋势和判断趋势便离不开对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研究,就必须熟悉国家大政方针,了解相关政策法规,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大报告均是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最重要载体,这样一来,学习理论和报告就成为了一种刚需,足以促使自己由“要我学”的被动盲目变成“我要学”的主动自觉。

      成功者就是能及早发现趋势并能运用趋势的人,悟透了这一点,从今往后,无论是做人生规划还是干事创业,我都会把看势、断势、借势放在首位,顺势而为、借势而进、乘势而起。

      明道:即明白世间万事万物的规律,了解社会的游戏规则,从而尊重规律,并遵循规律行事。培训期间,我从张斌会长讲授的《后疫情时代律所管理的守与变》课件中“悟”懂了以下两个道理:

一、长期主义*
 

      在咱们律师行业里,有一个公认的“三五八”定律,即工作三年方入行,苦干五年有汤喝,坚持八年有肉吃。由此可见,选择律师职业就意味着选择长期主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不少青年律师却坐不住冷板凳、耐不住寂寞,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处处浮在表面,眼光只盯着成功律师的光环.却没看到他们背后深藏的厚积薄发,老想着走捷径,梦想着一夜暴富,总奢望快速成功,结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拔苗助长,欲速而不达。

      世界就这么奇怪:想走捷径的,最后都走了弯路;想搞投机的,最后都掉进了陷阱;最后大成的人,都是长期主义者,长久成功的人,都是长期主义者。

      律师是一个需要坚持长期主义的职业,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长期主义初级含义是指成功需要周期,需要靠时间堆积。它告诫我们,不要急功近利,不要奢望快速成功;长期主义的高级含义是以更长的时间博弈更大的成功,它要求我们更好地领悟和发挥坚持的价值,以更长远的眼光、更大的理想去做事,它也隐含了要有长期布局和规划的理性。所以,选择律师这条路的,就要有一辈子做律师的打算,同时就要想清楚一个终身做律师的人,在各个阶段需要有什么样的素质以及完成什么样的工作。

      我是一个长期主义者,但对标对表,发现自己做得还不够,从今往后,我要争做一个全面彻底的长期主义者,坚持做金钱投资的长期主义、自我成长的长期主义和事业发展的长期主义,坚持做时间的朋友。

二、利他主义*
 

      在稻盛和夫看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成长,心都是最根本的问题,其将管理的基本原理概括为“利他主义”。在《京瓷哲学手册》中,稻盛和夫说,“即便牺牲自己,也要帮助他人,这便是利他之心。”,在《心法》中,稻盛和夫说,“所有的成功都归结于利他主义”。

      一个人,能获取多少财富,取得多么大的成功,取决于他帮助了多少人,做出了对多少对别人有利的事情,这就是利他思维。

      写到这,我有一种被什么击中的感觉,这感觉来得突然而真切,使我的羞辱和忏愧波涛一样地汹涌,在我心中来来回回地拍打。

      作为一名律师,从拿到执业证的那一天起,便把自己的追求分成了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当个好律师,第二层是办一家好律所,第三层是希望推动这个行业的进步。然而20多年过去了,蓦然回首,梦想似乎有那么一丁点实现,又好像与自己渐行渐远,虽然一直以来,也曾怀有一颗利他的心,做过一些利他的事,但都是懵懵懂懂,既不纯粹,也非自觉,唯有这次,让我醍醐灌顶,恍然大悟:从今往后,我将培养利他思维,践行利他主义,以办好一家利他型律所为抓手,“积善行,思利他”,多做一些利客户、利员工、利行业、利社会的事情,鞭策和激励自己从必然王国迈向自由王国。

      优术:“术”是能力,能力是知识、方法、策略和经验的集合体,“优术”即不断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训期间,我从陈文理教授讲授的《领导执行力与团队建设》课件中“悟”懂了以下这个最高明的“术”:

      管理就是要把有限的资源放在解决最重要最紧急且能够解决的问题上。

      陈文理教授在讲授《领导执行力与团队建设》时提了一个问题:决策与执行哪个更重要?通常的标准答案似乎应该是这样的:执行重要,但决策更重要,因为决策决定方向,执行决定结果。然而,陈教授给出的答案让人脑洞大开:不能简单地回答哪个更重要,两者中有问题的地方才更重要,都有问题时要抓解决主要问题和问题的主要方面!因此,管理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把有限的资源放在解决最重要最紧急且能够解决的问题上。我顿悟了,这不就是毛泽东所讲的“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在管理上的应用吗?!对此,吾深以为然,且须做深刻反省。

      曾几何时,作为一名律所管理者,面对多如牛毛的问题和矛盾,竟然不知道如何下手,不是忽视了坚持问题导向 ,就是没有把有限的资源放在解决最重要最紧急且能够解决的问题上,把辩证口唯物主义方法论抛在脑后,导致律所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严重影响了律所的生存和发展,教训是何等地深刻、代价是何等地惨重,是时候当引以为戒、痛改前非了。

 
真用:求真务实地“用”,悟有所用
 
 

      不知道是哪位大师曾经说过:没有开悟的人,只有开悟的行动。我的理解是,学习了,悟到了,没有行动一切等于0,因为从无知到领悟,也许只要一瞬,而从领悟到践行,往往需要一生。因此,学—悟—用结合才是王道!

      践行:“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说的就是“心动不如行动”,要求我们“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用实际行动来践行所学所悟,关于践行,我有以下体会:

一、学习是最好的投资*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律师是一个终生学习的职业,正如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金世章总结所言:学习是人生永恒的主题。信息时代,必须学习一辈子,才能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坚持学习“没有终点、只有起点”的理念,不断为自己加油、充电、赋能,努力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理论是行动的指南*
 

     列宁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便没有革命的行动。”,人的自主自觉的活动来自于理论的指导,具有正确理论指导的行动和活动,才能取得成功。因此,作为一名律所管理者和行业管理者,我必须高度重视理论的指导作用,要用所学的理论来总结过去,指导现在和将来,用所学的理论来指导问题解决,指导管理实践。

三、实践是学习的目的*
 

      关于这一点,我想引用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3月1日在中央党校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原文作为本文的结语,并与大家共勉:

      一切学习都不是为学而学,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宋代学者朱熹说过:"为学之实,固在践履。苟徒知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学习的目的在于实践,如果只是明白道理而不去做,那么学与不学就没有什么区别了。大家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党校校训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202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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